我住在中壢。
一個令人很難大聲而驕傲的說出:「是阿,我住在XX」的城市。
 
每個城市都有它獨特的氣息、長相、質地。
如果世界上有一種神奇的「擬人化」手電筒,剛好照射到中壢這個城市,那應該會變出這樣一個傢伙:
一個穿著夾腳拖鞋,褲腳捲到剛好可以露出腿毛的高度,身上罩著鬆垮垮的灰色汗衫,平時的專長就是摳鼻孔和抖腳,完全不具備絲毫浪漫半點情趣,一咧開滿口蛀牙的嘴巴,就粗聲粗氣問你老娘今天可好的中年男子。
 

是的,中年男子。
基於一種強烈而沒有道理的直覺,我覺得擬人化手電筒如果照到中壢,絕對會變出跟我想像中一模一樣的中年男子。
  
「妳住哪裡啊?」初識的朋友,按照「不熟的朋友之聊天守則」,總要問到這個入門話題。
「中壢。」
然後在對方還沒問出「那裡有什麼好吃的咧?」「那裡有什麼好玩的呢?」之前,我會用一種自爆的心情,批哩趴啦的搶下話題:
 
「中壢沒有什麼好玩的,也沒有什麼好吃的。」我一針見血的宣布。
幻滅是了解的開始,這句話可以套用在任何事情上。
 
「如果你要來個中壢一日遊,我可以陪你在車站圓環先蹲兩個小時,數數看有多少外勞會經過眼前;然後再帶你去人多到可以把肯德基爺爺雕像擠爆的KFC,點一個辣味雞腿堡餐,吃它個三小時,我們一起透過落地窗,欣賞街上垃圾翻飛的浪漫景象。」
 
「最後入夜了,」我清清喉嚨,用一種鄭重介紹的口吻繼續說道:「流氓大哥、台客小弟們一個個開著音樂震耳、引擎聲音聽起來像重度肺癆的改造車,流竄在大街小巷,我們可以再一次蹲在馬路邊,欣賞本土版的中壢甩尾。」
 
「很好玩吧,你說這個城市是不是酷斃了?哈哈哈哈。」
通常在笑的只有我。
 

就是沒辦法愛上這個城市。
我個人對於中年男子和摳鼻屎抖腳,沒有特別的一往情深。
 
一個我姑且先稱呼他「帕克森」的讀者,說他來自西雅圖。
喔喔,西雅圖耶,光聽名字我就醉了。
這個城市如果被擬人化手電筒照射到,百分之兩百會出現一個金髮飄逸、談吐優雅、顧盼之間充滿風情的迷人女子。
這絕對是一個人如其名的美麗所在。
 
「你住的城市很棒吧?」我在帕克森的留言板,丟下這麼一個預設立場的問句。
 
「呵,是阿,這是一個很美的城市。
人文景觀很美、空氣新鮮的要命、陽光耀眼的像鑽石反射,聽說西雅圖排名世界上最適合人居住的城市前幾名呢!」
 
他不是在炫耀,他只是說出聽起來很像在炫耀的事實。
 
「可是…...上面的優點全部加起來,卻打不死、也打不贏在我心中深埋了十幾年,一株叫做”我很愛台灣的家人和朋友”的堅強幼苗。
於是,我要跟西雅圖說聲抱歉:妳很美,但是我們不能在一起。」
 
基於一種更強大的理由,他欣賞,卻同時打槍這個城市。
 
好一句「你很美,可是我們不能在一起。」
我想起好多年前,我到歐洲遊玩十幾天的難忘經驗。
 
歐洲很美,美到我不需要七嘴八舌去詮釋;美到我沒必要拍胸脯掛保證。
它就像是渾然天成的美人胚子,一顰一笑都散發瓦數驚人的電力,秒殺所有從世界各地慕名而來的觀光客。
 
德國、荷蘭、法國…..隨著一站又一站的美景略過眼前,我心中的思念卻開始急速加乘。
我看著乾淨到幾乎可以在地上打滾的異國街道,腦中卻揮不去垃圾翻飛的中壢市容;我吃著精心烹調的異國料理,味蕾卻渴望著台灣小吃的滋潤;我看著一個個風度翩翩打扮得宜的金髮男女,心裡卻浮現穿汗衫摳鼻孔的中年男子形象。
 

原來,這就是所謂的思鄉。
 
旅行團駐足瑞士的時候,我站在透明的藍色大湖旁發呆。
水面上有一家子天鵝正在悠游,天鵝爸爸和天鵝媽媽慢條斯里的梳理著明明就已經很完美的羽毛大衣,小天鵝則蓬鬆著一身柔軟的灰色絨毛,有樣學樣的打理著自己的童裝。
他們看起來就跟所有的歐洲人一樣,優雅高貴、一塵不染。
 
遠住的山巒層層疊疊,漸層出夢幻的藍紫色。
旁邊有一對衣著整潔的老夫妻,坐在白色長椅上十指交扣,面帶微笑欣賞山光水色。
 

風景一百分。
心情卻不及格。
 
看著眼前教人屏息的壯麗大湖,我的眼睛也快濕成兩面小湖了。
我想家,想的快要無法呼吸。
 
有一個作家,寫過這麼一句話:
「心不在,走到哪裡都是異鄉。」
 
他老兄可不是在未賦新詩強說愁,這種憂鬱真的其來有自!而且一旦發作起來就讓人槁木死灰提不起勁。
鄉愁,讓旅人的感官變的麻木,吃著美食卻味同嚼蠟,看著美景卻毫無感動。
在歐洲,我重重的病上了十幾天。
直到一腳踏到機場的入境廳地板,這才破涕為笑、不藥而癒。
 
回國後,站在還是醜的要命的中壢街頭,我突然笑了───
嘴巴差點沒裂到耳朵,那種最大極限的微笑。
眼前的風景明信片,入鏡的有垃圾、計程車、外勞、攤販;然而薄薄一張捏在手裡,卻散發出一種讓人安心的溫度。
 
帕克森對西雅圖說:「妳很美,但是我們不能在一起。」
我則對中壢說:「你醜斃了,可是我居然離不開你。」
 

愛情果然是一種很奇妙的物質。
不管對象是人,還是一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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