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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發現,有個人一直盯著自己。

那是一個坐在隔壁餐桌,獨自用餐的女人。
女人一臉笑盈盈,不斷對他投來熱切目光。

男人被瞧的不好意思了,於是走向女人,禮貌的開口了:
「抱歉,請問我們認識嗎?」

「不認識,」女人搖頭:「只是,我覺得你長的很像我第三任男朋友。」
「恩,妳交過三個男朋友阿。」男人問。
「沒有,我只交過兩個。」


一見鍾情,恐怕是愛情裡最具戲劇效果的一種開幕儀式。

茫茫人海之中,那人出現。
然後時間瞬間定格,透明的玫瑰花瓣翩翩飄落,無聲的內心配樂悠然響起……

啪!邱比特的利箭,不偏不倚正中你的愛情紅心。

「一見鍾情,會害死人的。」一個曾經深受其害的朋友,斬釘截鐵著這麼說。
「如果第一眼見到對方,連絲毫感覺都沒有,那接下來哪有發展的可能?」肯定有人會這麼反駁。
「所謂的一見鍾情,其實有很大的成分是來自外在的吸引力吧。」另外,還有這麼一種說法。

要說一見鍾情,完全沒有外貌的推波助瀾,確實是有那麼一點牽強。
畢竟,光憑那一面之緣、或是短短幾分鐘的相處,我們確實沒辦法穿越表皮,深入感覺到對方的性格、習性、美德等等隱性條件。

不過,若是要說,一見鍾情純粹只是表皮的迷戀,卻又顯得武斷。
走在馬路上,擦肩而過的不乏帥哥正妹,你總不至於各個傾心,次次動情吧。

「一見鍾情,其實就是所謂的緣分啦。」這種解讀,大家也耳熟能詳。

人與人之間的故事版本,繁千雜萬。
好的,我們稱之為善緣;壞的,我們稱之為孽緣。
以「緣分」二字去詮釋「一見鍾情」,倒也算合情合理。

另外,有一個理論,叫做「銘印現象」。

小鴨子破蛋出生,第一眼看見的生物,牠們便認定是母親。
看見的是母鴨子,牠們就死心踏地的跟著母鴨子。
看見的是貓兒狗兒,牠們就呱拉呱啦,搖著屁股跟在後頭走。


一見鍾情,倒有那麼一點「銘印現象」的味道。
第一眼,就生出感覺,以後你每見著對方一次,那感覺那悸動,也就越發澎湃。

不過,小鴨子睜開眼睛,若是見著了有母性的生物也就罷了。
如果不幸看到豺狼虎豹,就算對方張開血盆大口,小鴨子恐怕也會眷戀的往嘴裡走。

人一見鍾情,銘印的對象,如果是個願意以愛回應的好人,也是美事一樁。
如果遇上的,是個惡情人。
那絕對比小鴨子認錯媽,還來的嚴重麻煩一萬倍。


在櫥窗一見鍾情,看到了中意的衣服,再怎麼衝動,我們也不會忘記試穿。
在愛裡一見鍾情,遇到了心動的對象,我們卻很難保持理智,來一次不傷身心的試愛。


所以我說,愛情麻煩。
一見鍾情,可能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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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婚?不想婚?看這篇:相愛的兩個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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