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孩在我的部落格留言,訴說她的低落心情。

幾天前,她從朋友口中得知:
分手好一陣子的男友,最近終於交了新女友。

本來萬里無雲的心情,突然之間,風雨交加。

不捨、懷念、落寞、不甘、心酸……所有的惡劣情緒,集體集結成一大片雨雲,
滯留在女孩的頭頂,揮之不去。

「當初明明是我自己提分手的,」女孩自己也弄不明白,「為什麼如今聽到這個消息,我卻這麼難過?」
「前幾天,我夢到他要跟我複合,我們手牽手,兩個人都笑的好開心,結果早上一睜開眼睛,發現只是夢一場,我好失望,躺在床上哭了半個小時……」


怎麼愛,會這麼怪?

先行退場,卻又回頭張望。
放開了手,卻又捨不得走。


我想起,好久以前被我扔掉的一件衣服。

那是一件水藍色的細肩帶上衣。
胸前抓了一點皺,領口附近鑲著甜美的白色蕾絲布邊,下擺蓋過腰。

對我來說,這件衣服顯得太可愛了一點。
加上已經有太多的衣服掛在衣櫥裡,等著我垂愛青睞;我於是在夏末換季的時分,毅然決定:

丟掉吧。
這不是適合我的東西。

奇怪的是,次年的夏天,我卻開始懷念那件被我拋棄的上衣。

細尖帶的款式,最適合夏天穿了,涼快又舒服。
水藍色,不正是炎炎夏日,視覺上最棒的消暑色調嗎?
配上白色的牛仔短褲,再穿上帆布鞋,輕便又好看。

丟了的衣服,被記憶鑲上一層金邊。
在腦海裡不管怎麼搭配,都順眼好看極了。

「唉,當初丟的時候,怎麼不再多考慮一下呢?」好幾次,我在心裡跺腳。

之後,每當徒步街頭,在店面的玻璃櫥窗中看到類似的款式,我總是不自覺的停下腳步,多看幾眼。
「有點像,不過,還是原本的那件比較好看。」然後,總是失望轉身。


已經丟了的,居然比沒丟的時候,還更迷人。

女孩的心情,我約略了解。

喜歡一件衣服、愛上一個人,其實都是一種很主觀的感覺變化。
不費一點力氣,你就可以找出上百個離棄或留下的理由。

你可以說你喜歡這件衣服的蓬鬆袖口;也可以說你愛上這個人的單純爽朗。
你可以說你不喜歡這件裙子的裙擺設計;也可以說你不愛這個人的品味格調。


愛與不愛,極其抽象。
唯一具象的是,你擺動不止的心。

女孩的心情,跟愛情,不一定有牽扯。
人性,卻離不了關係。

這種患得患失的感覺,如果妳覺得難以理解,不妨試著想像:
在百貨公司,對著鏡子比試了好一會,妳還是決定把那件差強人意的衣服掛回架上。
另一個女人,拿起同一件衣服,往試衣間鑽去。
出來,對著鏡子轉了好幾圈之後,女人眉開眼笑的交代小姐「馬上把衣服包起來」。

女人心滿意足,提著戰利品離去。
妳回過神,繼續沿著衣架逐件翻找。


「奇怪,好像挑來挑去,還是剛才那件比較好看。」妳心裡嘀咕。

轉身,馬上追問:「小姐,請問剛剛被買走的那一件,還有我的尺寸嗎?」


有時候,放了手,我們反而開始魂牽夢繫。

這份後悔,不是因為那個人、或那件衣服其實很適合自己。
而是因為發現:

自己不要的石頭,居然成了別人眼中的美鑽。


這種心情,成分源自於「可惜」;而非「珍惜」。
畢竟,要是愛情的質量夠重,你的手,當初就不會鬆開了。

你不要的衣服,自會有人欣賞。
你不要的人兒,自會有人眷戀。


跺腳悔恨,何其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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