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女人,鞋櫃裡都藏著好幾雙不合腳的鞋子。
那些鞋子,讓人既愛又恨。
 
愛的,是它們勾人目光的絕美設計。
 
水鑽的,耀眼奢華。
緞面的,優雅溫潤。
漆皮的,時髦亮眼。
蝴蝶結,俏皮可人。
 
穿上它們,邁出的每一步,都耀眼的像打上聚光燈。
 
恨的,是它們折騰雙腳的絕頂功夫。
 
走十步,還有蜻蜓點水的輕盈。
一百步,腳跟開始酸疼抗議。
一百步以上,美麗鞋子,逐漸變成殘忍刑具。
 
先是紅腫發脹,隱約灼熱;再來,連水泡都磨出來了。
再勉強走下去,水泡破了,更是疼痛難耐。
 
「唉,可能是第一次穿,不合腳吧?」
脫下鞋子,看著自己受盡折磨的腳,女人還是要替這雙美麗的刑具,提出辯詞。
 
幾天後,勉強再穿上第二次。
走沒有幾步路,就開始咬牙切齒,恨自己的不信邪。
 
第三次,從鞋櫃裡拎出這雙鞋,妳遲疑了。
看看鞋子,再看看自己的腳,妳決定把鞋子收回櫃子。
 
「真可惜,這麼漂亮的一雙鞋,卻這麼不好穿。」妳嘆了口氣,不捨的用目光撫摸著鞋子,然後決定:「再去挑挑看吧,說不定可以找到好穿又好看的鞋子。」
 
 
女人們,早早就知道了一個真理:
越是美麗的鞋子,卻是咬腳。
 
可是女人永遠不放棄尋找。
我們的目光滑過一排又一排的展示架,雙腳塞進一雙又一雙不合適的鞋子裡,同時堅定的相信:
終有一天,我們會挑到一雙絕美、又不為難主人的好鞋。
 
 
女人挑鞋這回事,跟尋找男人,還真有那麼一點像。
男人跟鞋子一樣,都讓女人又愛又恨。
 
愛的,是男人種種的迷人特質。
 
不羈的,風般迷人。
幽默的,逗人開心。
粗礦的,勾人神魂
脆弱的,激發母愛。
 
偎著自己心愛的男人,跨出每一步,都覺得自己明媚動人。
 
恨的,是男人讓自已傷心流淚的惡劣本事。
 
那陣不羈的風,可能接下來,不知會刮到哪個女人的房間去。
幽默的,怎麼左盯右瞧,越看越像無賴打哈哈
粗礦和粗心只有一字之差,近的可怕。
脆弱的,那份任性幼稚耗盡了妳所有的母愛天性,接著,妳只想叫他滾回家,去找他的親生老母。
 
「唉,可能兩個人還在摸索,還沒有習慣這份感情吧……」
撫著自己破皮紅腫的心臟,女人總還是要為某個不適合的人,提出辯詞。
 
接下來,男人和鞋子一樣,讓女人開始痛恨起自己的眼光。
 
 
女人們,早早就知道了另一個真理:
越是迷人的男子,越容易讓人傷心。
 
可惜的是:
女人放棄一個男人,永遠不像放棄一雙鞋子,那麼毅然絕然。
 
不適合的鞋子,咬腳。
不適合的男人,咬心。
 
女人懂得及時放棄一雙鞋子,赦免自己的腳。
卻不知道該如何離開一個不適合的男人,放自己一馬。
 
 
幸好,身為女人,即使腳再痛、心再疼,我們還是願意用力相信:
 
總有一天,我們會找到一雙美麗又不傷腳的,好鞋子。
總有一天,我們會找到一個優質又不變心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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