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來,因為寫作,我認識了一些同樣在創作的朋友。
有的玩音樂、有的瘋寫作、有的擅長插畫。
 
這些朋友們性格迥異,各有專長。
唯一共通的特點,就是「有夢想,有行動力」。
 
大家一談起創作,就口沫橫飛、沒完沒了。
有時聊著聊著,會聽到以下發言:
 
「我要幹掉五月天。」
「我要幹掉九把刀。」
「我要幹掉幾米。」
 
說這些話的時候,這些朋友倒還不至於目露凶光,一臉猙獰,畢竟這些話,勵己的成分,遠大於吹噓。
然而對於此種「我要幹掉某某」的發言,我通常只微笑,不應答。
 
人,其實有著獸的血液。
 
草原上,一隻死羚羊身旁,總會同時圍繞著好幾種虎視眈眈的肉食性動物。
獅子、鬣狗、狐狸、甚至禿鷹。
人,往往也繞著功成名就的光環,伺機而動。
 
誰都有想到達的高度,誰都有個假想敵。
只是,我搜尋腦中的名人影像,怎麼都找不到一個「想幹掉的人」。
 
朋友說:「女生嘛,可能比較沒有企圖心。」
(也剛巧,笑說要幹掉某某人的,清一色都是男生。)
 
也是。
我承認,大部分的女生在人格上,關於「野心」的那個地帶,尚屬荒涼。
 
然而對我來說,我沒有想幹掉任何人的念頭。
因為創作從來就不是一種武器。
 
創作,是一種力道。
不屬於刀劍槍砲。
 
因為創作者有不同的靈魂質地,所以有不同的作品產出。
 
你可以去模仿五月天、模仿九把刀、模仿女王。
但你不會是五月天、不會是九把刀、也不會是女王。
 
你甚至連自己,都不再是了。
 
五月天再紅,也唱不出你的聲音。
九把刀再紅,也寫不出你腦中的故事。
女王再紅,也活不出你的人生經歷。
 
誰又能真正取代誰、幹掉誰呢?
 
若要說,我想贏過誰,那個人,也只是我自己。
也只是李貝兒。
 
人不需要任何假想敵,因為擋在眼前的,永遠都是你自己。
 
 
你想幹掉誰?
不妨對鏡,問自己這句話。
 
答案,就刻在鏡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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