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滿一年,朋友頭一次造訪男友的家。
 
進門的時候,她手上提著水果,臉上帶著笑意。
離開的時候,向對方的父母寒暄致意,她臉上的笑還在,額際卻嗶嗶啵啵,直冒青筋。
 
不爽。她非常的不爽。
 
男友載她回家,一上車,她的臉立刻垮下來。
車內瀰漫著一股詭異的氣氛。
 
「怎麼啦妳?」男友左手壓著方向盤,右手探了過來。
「......」她抿嘴不語。
「心情不好喔妳?」男友握住她。

她撥開男友的手,氣呼呼的把視線調向窗外。依舊不答腔。
 
「奇怪,剛才妳不是還開開心心的嗎?」男友皺起眉頭,右手識相的回到方向盤上。
車內空間狹小,情緒交互感染,他也開始感到鬱鬱不歡。
不說不行,再忍下去恐怕會內傷。朋友深深吸了一口氣,冷冷地吐出質問:
 
「你為什麼要留著那種東西?」劈頭這一句,直指卻又抽象。
「什麼東西?」男友一頭霧水。
「貼在床頭櫃上,那一小張東西。」說得越清楚,火氣越大。她克制著,不讓音量因憤怒而飆得太高。
 
「什麼小東西?我真的不知道妳在說什麼。」男友的答辯聲中,盡是無辜。
 
這男人是怎麼回事,裝傻也得有個限度吧。
士可忍,孰不可忍,她決定直接亮出底牌:
 
「你的床頭櫃上面,還貼著你跟前女友的,大、頭、貼!」
 
朋友激動的尾音,倏然消失在空氣中。後繼無聲,車廂裡一片安靜。
這一記狠狠投出的變化球,似乎讓男友失去了揮拍反應的能力。
 
這下子無話可說了吧你,朋友在心裡冷哼。
然後,男友開口了:
 
「我根本,早就忘記房間裡還貼著那張東西。」
 
忘記?
突來的錯愕,在朋友腦中短暫盤旋之後,隨即飛去。
大量的不可置信,接著霸佔思考線路。
 
「你明明就是因為捨不得,所以才故意留著不把它撕掉。」氣勢弱了,就是輸了。朋友又發射了好幾句銳如小刀的賭氣話。
 
「沒騙妳,」男友突然微笑了,臉上有著理解的溫柔,「留著,不是為了要記念誰,而是因為我平常根本不會特別去注意那些小角落,所以才會任它貼在那,忘了摳下來。」
 
男友的右手,第二次伸來。
朋友原本拒絕妥協的僵硬左手,在他厚實掌心的溫熱覆蓋下,逐漸疲軟溫馴。

理智上,她已經相信男友;情感上,她卻覺得不可思議。
 
留著,只是因為沒了所謂。
這等寬懷自若,對女人來說,陌生的很。
 
女人的視線範圍,容不下一點刺痛。
 
我們會刻意從牆壁、冰箱、辦公桌,或任何地方撕下前男友的照片,藉以強迫自己「別想太多、別痛太久」。
偶爾,我們會用舊情人的照片來探試自己的「癒合度」。
看著那曾經熟悉的眉眼輪廓,兩秒、三秒、十秒,心裡若沒泛起任何酸楚,表示自己已經康復得差不多了。
 
要忘記一個人,不容易。
當我們真的可以釋懷了,接著,就會痛快地邁向下一步:扔去有關那人的一切一切。
書信、照片、拍貼、檔案,能扔的,都不留。
 
還在乎的時候,不敢看。
不在乎的時候,不願看。
 
在女人的字典裡,不容易找到「無所謂,所以放著」這一行字。
 

我曾經在一個男生朋友的家中,看到一大堆同居前女友遺留下來的私人物品。
保養品、照片、居家服、維他命.....

「你應該還蠻思念前女友的,我猜。」可以說吧,這應該可以說吧?希望這句閒聊不至於觸動他的傷感。
「不會阿,根本沒感覺了。」他認真的盯著電腦螢幕上,沒轉頭,很隨意的答了一句。
「不然,你為什麼留著她所有的東西?」
「哈哈哈,因為我懶得整理房間。」
 
再仔細一看,他房間留著的,不只有前女友的私物,還包括幾疊過期的報紙、幾條年代不可考的麥當勞番茄醬、不知道擺了多久的空飲料罐、一隻伴侶失蹤的落單拖鞋、還有數「坨」不知道是抹布還是衣服的團狀物。
 

的確,是我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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