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經過西門町的刺青街,我都會刻意放慢速度。
這個區域對我而言,充滿著神祕的魅力。
 
一間一間比鄰相接的店面。
裡頭,通常沒有太繁複的陳設;大多是簡單的桌子椅子。
西門町的刺青師們,看起來通常很酷。
 
充滿個性的服裝搭配、身上大大小小的刺青圖騰、以及他們眼裡放射出的冷然沉著……
或許,這純粹是我身為路人甲的個人想像;但我總覺得,因為處理的是人類最敏感的「皮肉」,再加上跟「疼痛」、「美感」、「繪畫」鉤在一塊,刺青師流露出的氣息通常很不一般阿!
 
「Woo,這個日本武士的圖案好殺!」
「後背刺一株小藤蔓,其實還蠻性感的耶。」
「整條小腿刺滿圖案,怎麼莫名變得有點像女學生穿的及膝襪?」
 
站在刺青店門口,用「鄉民看熱鬧」的心情,對著牆上滿滿的作品照,一下「哇哇」、一下「嘖嘖」,百般興味地駐足品賞。
我就是那個「雖然覺得有些圖案好迷人,但這輩子應該都沒那個種去刺青」,只敢「動眼睛」的純欣賞派。
 
 
鬼魅、翅膀、蜘蛛、蛇蠍、花朵;什麼圖案都有人刺。
脖子、後頸、臀部、下體;什麼部位都可以是「人體圖畫紙」。
 
我曾經在雜誌中看過一段刺青師的訪談。
他說的話,讓我印象深刻:
 
「不管是什麼圖案,只要客戶喜歡,我都可以設計,」照片裡,刺青師的神情認真且嚴肅:「除了,一種狀況。」
 
「要刺情人或另一半名字的case,我不接。」
 
因為,很麻煩。
三年之內,有八成以上的人,會回來要求改掉「愛的印記」。
 
「分手了。」理由通常是:「看到身上的刺青,感覺不太好。」
 
當初義無反顧在身上留下的印記;後來,反而變成一種難堪的提醒。
 
某個人,已經不在。
某段關係,已經崩壞
 
「雖然我覺得這不過是個刺青,」這種理由,也很常見:「但我現在的男朋友(女朋友)很不喜歡,一直叫我把它處理掉。」
 
當然。
在愛情裡,所有的「過去式」,都不受現任情人的歡迎。
誰會喜歡自己愛人的身上,烙著別人的名?
 
 
雷射除刺青,痛,顏色也去不乾淨。
 
「可不可以,加個圖案什麼的?只要看不出原本是什麼東西就好。」客人們求救。
 
然後,Angel變成一隻老鷹。
Kevin變成一隻蝴蝶。
諸如此類。
 
「看不出來,就好。」
刺上某人名字的當下,誰,都料想不到自己會後悔。
這個「為愛受皮肉痛」的過程,就像是把自己當成活祭品,獻給了情人,獻愛了愛。
 
你愛著某人;而那個某人,心甘情願烙上你的名。
這樣的「禮物」,這樣的「宣示」,這樣的「儀式」,近乎瘋狂,簡直虔誠。
 
但人終究會醒。
只是早些,或晚點。
 
刺青師顯然清楚人性,也看多了愛情衰亡的案例。
我舉雙手雙腳,贊同他「不刺愛人名字」的「職業堅持」。
 
 
刺上誰的名,太冒險。
我曾經在一個女孩的後腰上,見過一個別有意義的刺青。
 
那是一叢色澤似血的花,哀艷盛開,直抵背部。
襯著英文字母:Keep breathing。
 
繼續呼吸。
 
 
紀念她猝逝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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