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個人,究竟要花多少時間?

 
我曾經看過一篇資料,說:忘記一個人,平均要花在一起時間的「一半」。
所以,復原所需時間,大至可以推算如下:
在一起一年,分手半年之後,你可以恢復的差不多。
五年,則大約需要兩年半的恢復時間。
 
這說法,大致上算中肯。
只是,人的性格和際遇,千百億萬種;自然,沒有一種公式能套用在所有人身上。
 
分手後,多快可以恢復?
 
我斗膽的為這個問題,擬下一個公式:
分手後,需要的恢復時間,如下:
 
你曾經給過對方多少「傷害」+對方曾經給你多少「傷害」+你們在一起的時間+你的生活飽滿程度+你的性格傾向、自尊高低+多久後遇到新歡=
分手多久後,你才能真正醒來,好好活在當下。
 
至於,這個公式到底應該開根號、用乘法、還是這樣那樣的數學符碼,這些,我無法精確列出 (大概連世界上最強的數學家也沒辦法為這個抽象公式,加上更具體的註腳);但是,大致上,在你恢復的過程中,以上所有「條件」都在齊力運作,「助」你、或「阻」你走出失戀的痛。
 
我把「你曾經給過對方多少傷害」這個條件,放在第一位,自有原因。
 
要怎麼判斷一個人「真的」已經大至走出情傷,聽他怎麼說前男友前女友,你就能猜到一二。
若是提起某人,當事人還是忍不住皺眉、批評、否定、罵了又罵,難以歇口,語氣中不時流露出「受害者」的怨懟姿態;那他其實尚未完全康復。
 
即使,他真的遇上一個惡劣至極的傢伙;即使,他真的能洋洋灑灑列出一萬條具體理由,來闡述對方的確是個徹頭徹尾的混蛋;即使,他已經擁有了下一個戀人;如果,他完全覺得「都是對方對不起我」,那他其實尚未恢復。
 
因為,他的注意力仍然固著在「對方曾經給自己多少傷害」之上。
 
你相信嗎?
不管你願不願意承認,在一段碎裂的關係中,我們就是「不可能」完全沒傷害過對方。
只是,人有盲點;尤其是,浸泡在傷心裡的人。
 
當然,我們不做聖人,不可能,也沒必要在分手過後,把離去之人的背影,惺惺作態的插上一對天使翅膀(事實是,很多人分手之後,恨不得在對方背上插一把想像力磨成的刀)。
但是,硬是只把注意力放在「對方曾給自己的傷」,而完全否定「自己也失控過,也猙獰過」,只會把「復原的終點線」越踢越遠。
 
此外,生活飽滿的人,恢復力的確會稍微強一點。
理由很簡單,你可以這麼想像:
 
有一棟建築體,樑柱很少,只要被摧毀了一兩根,就有整體倒塌的危險性。
另一棟建築體,樑柱數量多又結實,那就算倒了一兩根,它還是能保持穩固。
 
建築體,是你;樑柱,是你的生活重心。
如果,愛情是你唯一的樑柱,失戀,當然會造成嚴重的人生崩壞。
如果,你的樑柱多又結實;親情、友情、興趣、人生目標……那你的生活,自然會擁有較強的「結構」。
 
至於性格傾向和自尊高低,這是每個人天生的特質。
不可否認,多感纖細的人,失戀時比較容易自苦;習慣在他人身上尋求肯定的人,也比較難在情緒淪陷時「撐起自己」。
 
這一點,不妨尊重自己的特質,別再失戀痛苦時還要硬給自己追加「天阿,為什麼我個性這麼軟弱」、「可惡,為什麼我就是堅強不起來」的數落罪狀。
這等於是在疼痛的腦袋上,再套上一圈金箍,全然是自虐,何苦來哉?
 
最後一個條件,是新歡。
一般來說,投入下一段愛情,是忘記上一段傷痛的「特效藥」。本來應該要忍受的綿長落寞,全都被新情人甜蜜的顰笑一股腦驅散了。
 
「相信自己還值得被愛,還能夠給愛」是新戀情帶來的美妙療癒。
可惜的是,擁有新歡,並不等於馬上拿到「痊癒證書」。
 
我看過不少人交了新男友新女友,舊情人卻如鬼魅般在腦袋揮之不去的實例。
有個熟識的女生朋友,跟前男友分手三年多,後來也遇到疼她愛她的好男人,可讓她困苦萬分的是:她就是忘不了前男友。
 
前男友的影像就像一齣沒辦法下檔的影片,在她腦中播了又播;每天每天,起床時工作時吃飯時發呆時,那人的面容就像電動場裡的打地鼠機器一樣,毫無預警的一會兒從這邊彈起來,一會兒從那邊冒出來。
 
消滅不盡,疲倦不堪。
簡直像是一場醒不來的夢,心力交瘁。
 
我在網路上搜尋過不少「要多久才能忘記一個人的」的真實分享,也只確認了一個自己原本就預設的結論:
這事,還真沒個準。
 
誰都想快點痊癒,但誰都找不到療效百分百的神藥。
 
治療失戀最好的藥,是時間,這理論毫不稀奇。
要服用幾帖、耗上幾時,我們可以用最上面的公式估個大概 (挺不精準,非常大概的那種「大概」)
 
時間的藥方,沒辦法一次預支一大堆來服用,也不可能重複掛號,你只能耐著性子慢慢等;但在等的時候,有些建議,則多少有效。
 
我把建議分為兩類:
一、請不要做
二、有空多做
 
 
一、請不要做
1.
不要老是一個人窩在房間,在腦內跑回憶走馬燈。
「適量」的獨處,可以稱之為「沈澱」;太多的獨處,只會惡化成「沈緬」。
 
記住一句話:
解脫,絕對不是「想」出來的。
 
人的思考線路裡,有太多奇奇怪怪的黑暗線路;不要期待自己在「心情超差,失去判斷力」的低潮時期,可以光用「想」的,就能突然從陰霾處劈開一道裂縫,讓陽光灑進來。
 
當然,心情不好的時候,人的確會變的非常沒有動能,所有的尋常活動和社交,都會讓你覺得無力也無心應付,你很容易會陷入整天胡思亂想的思考陷阱之中。
 
你需要「強迫」,是的,我說的是強迫,強迫自己去做點事情;任何事情(不包括到舊情人家樓下痴心站崗)都強過那些無意義的「腦內自苦」。
 
去澆花!去收拾房間!去刷馬桶!去拔草!隨便你做什麼都行。
當然,馬桶刷的亮晶晶之後,悲傷可能又會突然又湧上心頭;但你起碼成功的轉移了注意力,得到10分鐘的舒緩和平靜。(此外,你也得到了一個乾淨的馬桶、或整齊的房間,這些小事物會有一點幫助;因為,你會發現自己起碼有辦法掌控一些小事物)
 
2.
不要喝酒。
 
借酒澆愁,愁不僅會更愁,你還會把自己弄臭。
一點點的酒下肚,你可能會產生飄飄然的舒弛感覺,更多的酒下肚,你只會更覺得自己像一包被舊情人扔掉的垃圾。
當你開始嘔吐,把頭埋在馬桶裡的時候,你會倍覺自己毫無價值;更可怕的是,你可能會忍不住打電話給舊情人;沒有人想跟醉鬼溝通,電話那一端,他(她)冷淡的反應,只會讓你覺得自己像一包被舊情人扔掉,連回收阿婆掩著鼻子勉強打開後,都覺得裡面沒有半點東西可以回收的垃圾。
 
相信我,酒精從來都不是解藥。
 
 
二、有空多做
 
1.      散步
對,你沒看錯,我就是要你散步。
當然,有很多研究顯示,運動會讓人產生腦內嗎啡,提升心情;但我建議你散步,並不是從運動的觀點切入。
 
心情惡劣的時候,人容易過度「內觀」。(對於內觀一詞,不同的治療或信仰體系會有不同的解釋,而我這裡說的內觀,指的並不是正面而良好的「自省」;而是,鬼擋牆似的自我批判)。
太多的內觀,會讓你「心裡的燈」越發黯淡;你需要相反的力量去中和;也就是「外觀」。
 
所以,請去散步。
如果你家附近有美麗的公園綠地,那會是不錯的選擇,如果你家一出去就是大馬路,也可以。
你只管走,慢慢走,什麼都不用特別去想,不用逼自己放空,也不需要在腦袋裡播放「加油,我一定可以走出來的」之類的精神喊話;你只要散步。
 
唯一的秘訣,就是「看」。
不斷的轉動視線,看身旁的所有人事物;樹木、建築、路人、攤販、車子、小狗、甚至是地上的垃圾。
可能幾分鐘過後,你會開始會覺得更累更煩,但不要打住,繼續走;通常,
20分鐘至30分鐘之後,你會覺得好很多,心裡的煩躁遠了些,如果你高興,可以走上一小時。
 
感覺心情又要拉警報時,就去散步。
把窩在房間胡思亂想的時間,拿去散步。你會感激你自己的。
 
2.
每天吃適量的維他命B群。
對,我知道你現在難過,是因為思念某人,而不是思念維他命;但某些營養素,的確可以稍微幫助我們穩定心神。維他命B,尤其是B1對於安定神經的作用,已在營養學裡被充分證明。
 
不要忽視身心之間的緊密聯繫,當駕馭不住心情的時候,我們更應該努力吃好睡好,攝取適當營養素。
身體不顧好,你只會更覺得虛弱至極,無力面對情傷痛擊。
 
3.
幫助別人。
是的,對,我說的就是幫助別人。
雖然,要一個失戀的去幫助別人,乍聽之下,好像「要一個失血過多的人去捐血」;不過,微妙的是,失戀,失去的不是實體物(不要告訴我,你失去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因為,即使是在一起,你也不真的擁有誰的身體權),而是抽象的「擁有感」。
 
失戀時,人的「擁有感」會降的非常低。
你會覺得自己沒辦法擁有幸福、擁有重視、擁有分享、擁有快樂……而幫助別人,可以讓你失血的「擁有感」,再添一點血紅素。
 
當然,沒人要你失心瘋的突然把自己戶頭裡的存款全部捐出去,也沒有人要你突然出家去普渡眾生;所謂的幫助,其實很簡單:
幫家人洗碗到垃圾、陪你家的狗狗去溜一遛、陪朋友去這樣那樣、甚至是幫忙把你家附近的馬路掃一掃;當然,如果你有時間,各類志工也是很不錯的選擇。
 
如果你去「幫助」,你會發現「很多人需要你」。
這個事實絕對比「有某人不需要你」來的強大。
 
4.
你可以尋求信仰。
任何信仰,只要是能夠幫助你的,都好。
教會、精舍、禱告會、分享會……都可以。
不要吝於給自己「另一個理解世界的窗口」,大部分的宗教不直接為愛情解答,但他們為生命解答,而愛情,不就是生命裡的一項課題嗎?
 
 
回到主題:
忘記一個人,究竟要花多少時間?
 
上面寫的那一串公式:
你曾經給過對方多少「傷害」+對方曾經給你多少「傷害」+你們在一起的時間+你的生活飽滿程度+你的性格傾向、自尊高低+多久後遇到新歡=
多久後,你才能真正醒來,好好活在當下。
 
你不需要真的仔仔細細的在白紙上算起來。(因為你只會越算,心情越悶)
看過,淺想,會心一笑,即可。
 
不要過度預設。
當你急著尋求答案,預設時限,通常,只會更苦更悶,越發膠著。
 
所有生命的課題,都沒辦法扣上時間表。
但你的確可以在養護心情的過程中,讓自己「帶傷,卻繼續好好過日子」。
 
在慢慢忘記一個人的過程中,你不需要像個呆瓜一樣嘴巴開開,麻木渡日;你還是可以做你喜歡的事(相信我,再怎麼重的情傷,都不應該成為你放棄自己的理由)、你還是可以豐富、你還是可以精彩、你還是可以好好照顧自己、你更能好好照顧生命中其他重要的人。
 
這樣一來,即使你得花上很久的時間,才能把某個人的身影抹去。
過程中,你也沒浪費自己。
 
生命太好,沿途的風景太精彩。
沒有任何一個人,值得讓你在原地發呆,變成一棵只會流淚的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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