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片裡,常常聽到類似對白。
 
「出門上班了,我愛你。」順帶附上一個響亮的吻。
或是:
「我今天加班,會晚點回家,我愛妳,掰。」
「親愛的,待會經過賣場可以順手幫我買一瓶牛奶嗎?謝了,愛你喔。」
 
「我愛你」這三個字,出現率高到讓小時候的我,冒出了滿腦子的問號:
這些隨時冒出的「我愛你」,究竟純粹是因應電影的劇情需要;還是老外們真的各個「出口成愛」,可以輕輕鬆鬆把「愛」當成語助詞來使用?
 
長大後,我發現答案顯然是後者。
 
 
前幾年,到美國找一個嫁做人婦的朋友。
我更加確定了這個結論。
 
朋友每次跟丈夫通話,不管話題如何零碎尋常:
「寶貝,可以幫我先蹓一下狗嗎?」
「嘿,你今天晚上打算吃什麼?」
「猜猜看剛才我在賣場遇到誰?吉米!好久沒看到他了,還真巧。」
 
每一次的對話ending,總是一句尾音上揚的:「我愛你」。
 
 
「哇,妳跟妳老公感情超好的耶。」有一次我微笑著,看她掛掉電話。
「蛤?」她納悶的轉向我。
「欸……因為你們常常說我愛你阿。」一解釋,反而有點怪了。
 
她聳聳肩,表情沒有絲毫的浪漫:「就習慣了,其實沒想太多耶。」
 
 
隨時對另一半說出「我愛你」,其實是一個「利多於弊」的良好習慣。
純屬反射也好,文化使然也罷;讓彼此的耳朵時時刻刻都能嚐點「甜頭」,潤滑潤滑心情,基本上也算是功德無量。
 
 
「我愛你」這三個字,在我還不懂什麼是愛的時候,用的最凶。
 
情竇初開的年紀,我跟一個同班的男生談過幾個月的戀愛。
「紙上談兵」的那種puppy love。
 
我們始終沒牽過手,吻過嘴,謹守著「男女授受不親」的互動原則。在學校,一整天下來,常常連三句話也說不到。
 
每天,我們都給對方一封折成愛心形狀的情書。
裡面寫滿了「永遠永遠阿」、「這一輩子阿」之類的誇飾句,平均每一張信紙,上面都會出現至少三次「我愛你」。
 
一筆一劃毫不馬虎,寫得理所當然。
 
後來分了。原因忘了。我煞有其事的傷心了幾天,然後心情又迅速康復。
小孩子想的少;連帶的,也痛的短。
 
 
前一陣子,朋友跟我抱怨。
男友加班回到家,她喜孜孜的端出預先煮好的湯圓,也顧不得自己吃,盛了滿滿一大碗就先往男友面前一放。
男友有些倦容,安靜埋頭吃了個乾淨,然後遊魂似的飄向客廳,往沙發上一栽,打開電視東轉西轉。
 
「他就顧著看電視,一個屁都沒放。」朋友小不悅。
「不然妳要他說什麼?」我突然想起了洋片裡,那些把愛字掛嘴邊的老外們:「說,寶貝,妳好體貼,我好愛妳之類的嗎?」
「那倒不用。」看來,朋友對於甜言蜜語顯然已經不太奢求:「在一起那麼多年,老夫老妻了,這些愛來愛去的字眼,我們早就已經不常說了。」
「那還有什麼要說的?」
 
「謝謝,就夠了。」
 
 
是阿。
 
「我愛你」三個字,在漸趨平靜的交往關係中,往往從「日日出席」變成「偶爾現身」。
最後,甚至有可能會「徹底中輟」。
 
那麼,就多說幾聲「謝謝」吧。
謝謝你幫我倒了一杯水、謝謝你幫我帶回一瓶醬油、謝謝你飯後陪我散步。
 
 
我愛你,難以掛在嘴上一輩子。
「謝謝」,才是真實生活裡,最悠揚綿長的一種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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