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26個年頭
 
我才真的明白一件事情。
人要活下去,不能沒有理由。
 
 
並非說人人都要立志飛黃騰達
而是,你知不知道自己為何站在這裡。
自己為何如此可愛,可惡,可悲,可傲,可笑。
 
沒有任何一種旅途,比手上沒有指南沒有地圖,來的更讓人無依。
 
當然,無處不自得,無處不自在,是另一種更高的境界。
但我指的沒有方向,是走在一種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裡。
 


一種你怎麼轉向,都會碰撞到的黑暗。
 
不論再怎麼微薄的理由都好。
我們要讓自己有前行的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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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貝兒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