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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舊情人,現在好嗎?」
「他正靠在誰的肩膀?正在遛誰的狗?還是懷了誰的小孩?」
「他可能正在哭?正要去找別人?」
「或者,正在找你?」
馬路上,男孩心不在焉的轉動汽車方向盤,一邊蹙眉張望。
地下道,女孩倉促的把尋人啟事往牆壁上貼,一張、一張、再一張,眼看著她就要急哭了出來。
最後,電視螢幕出現這幾個字:
「請上雅虎,尋找你的舊情人。」
最高明的廣告,永遠都是挑動人心的春藥。
又是另一波情感議題,在這個欠缺安分的城市裡,不甘寂寞的進行發酵。
禁藥、禁片、禁書……
對人類來說,舉凡所有標明「禁止觸碰」的事物,都散發出強烈而誘人的吸引氣味。
包括,早以標明了「時效過期」的愛戀關係。
愛情啟程的初始動力,有千百種成因:
可能是風起的那一瞬間,她轉頭看向你,眼中滿溢的溫柔臣服。
可能是煙火綻放的夜晚,他厚實的手掌,緩緩靠近,覆蓋了妳同樣微汗的掌心。
可能是當妳為了另一個可恨的他,萬分狼狽、淚涕盡灑的時候,他無條件借出的慷慨肩膀。
可能是,你和她,彼此都寂寞。
同樣的器官,不同的作用。
昔日專職熱吻的嘴,如今負責以字句傷人;
那隻牽著戀人的手,此刻只剩下放開的權利;
連心臟都疲於跳動。
嗶一聲長音之後,愛情心電圖拉出一條長長的直線。
意味著兩人的關係,回天乏術。
愛情是最張狂的火。
焚燒過後,一片死寂。
記憶的事發現場,圍出一道道禁止通行的黃色膠條。
舊情人的第一個吻、第一道淚痕、第一次肉身相許,全都成了焦黑炭化的證據。
碰了,就要成灰。
灰飛入眼,會薰出淚。
讓愛闔眼瞑目,是我們最終能給的風度。
我不知道,我的舊情人現在好不好。
我不知道,他正靠在誰的肩膀上,我也不需要知道。
他正在溜誰的狗?天知道。
我只希望他有公德心,記得把狗屎從紅磚道上鏟起來帶回家。
她懷了誰的小孩?
這我不確定;不過我猜,這小孩肯定不是我的。
不然她現在早就拿著菜刀殺來我家,要我負責任了。
她可能正在哭?正要去找別人?
或者,正要來找我?
唉,這說來,就讓人搖頭喟嘆了。
我不知道那些如願找到舊情人的人,緊接著,倒底譜出了甚麼驚天動地的後續發展;我更懷疑,在因應而生的「反舊情人聯盟」的成員之中,又有多少個不忠誠會員,在好奇心的驅使之下,背地裡偷偷輸入自己舊情人的名字。
我只知道,當我跟某個人的關係,遙遠到必須仰賴雅虎大神,才能大海撈針扯出一點點關聯,那麼,這只說明了一件事情:
我們的生命,早就失去了彼此的戲份。
只有歹戲,才會拖棚。
把宣告不治的關係,從墳墓裡挖出來,曬曬太陽、撢撢灰塵,或許可以為平靜無波的生活,增加那麼一絲絲的浪漫情懷。
可惜,「撿骨」一職,實在不屬於我人生規劃中的一環。
舊情人,就讓他去吧。
這不是對誰的豁達,這是對自己的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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