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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孩跟我聊起,曾經,有個男人追了她一陣子。
終究沒法動心。於是她心平靜氣地告訴對方:「我們還是作朋友,好嗎?」
 
男人想了想,說:「沒必要,我們還是別聯絡好了。」
 
「為什麼?」女孩很錯愕。
「我不想被別人當成備胎。」
 
 
追不到,還可以是朋友嗎?
這實在是個很有趣的疑問句。
 
太多太多次,我聽過女生們對我抱怨同樣的狀況。
某男追她的時候,多貼心多友善:
時不時來電關心近況,一會邀吃飯一會約看電影,只要自己心情有一丁點的低落,對方立刻化身二十四小時生命線義工,柔聲安慰兼鼓勵打氣。
 
But!
不論明示或暗示;只要自己釋放出「我們頂多只是朋友,沒辦法更進一步」的訊息,咻地一聲,對方態度立刻驟然降溫,甚至直接閃人。
 
誠實的表明立場,卻馬上感受到「差別待遇」,很多女生心裡除了錯愕,更有著滿肚子的不平衡。
「原來,你根本不是真心要跟我交朋友。」
「追不到就消失,這人也太現實了吧。」
「還好他這麼早就露出真面目,不然我還真以為他人多好呢!」
 
「搏感情」,只是為了「談感情」。
轉身快閃,卻讓女生覺得「傷感情」。
 
關於這點,男生也能提出一套「情有可原」的自清辯詞:
「別傻了,幹麻幫別人疼老婆?」
「唉,看得到愛不到,還是別聯絡的好,以免觸『人』傷情。」
「天涯何處無真愛?何必為了一顆砍不倒的樹,而放棄整座森林?」
「男人的尊嚴無價,不需要自討沒趣,當陌生人最乾脆俐落。」
 
曾有個男性作家,在書裡勉勵普天下男人:
追不到,也不要小家子氣地翻臉不認人。
收回過度殷勤,保持最佳風度,偶爾關心問候,只要不從「朋友變路人」,就還是有機會從「朋友變愛人。」
  
追不到,退一步,還是可以當朋友。
本來,就不需要把全天下的異性都粗略地分成:「追得到,在一起」,和「追不到,所以假裝不認識」兩大類別。
 
此外,女人的心思大都柔軟易碎。
你要是熱烈追求她,卻又迅速冷凍她,她會記怨你一輩子。

以最嚴苛的定義來說,那也算「拋棄」的一種,而普天下的女人,都痛恨被拋棄。
 
如果男人追不到一個女人,卻能夠把戀慕轉換成貨真價實的友情。
從此,他在女人心中的地位將截然不同。
他不再只是個「想追我的人」,而是「真正可以交心當朋友的人」。
 
追不到,還是可以當朋友?
 
一個朋友答的很妙:
「追不到我,當然還是可以當朋友阿,」她笑吟吟,隨後臉色一冷:「不過,我男朋友絕對絕對,別想跟他之前追不到的女生當朋友!」
 
賓果!
最經典的首選答案出爐了。
人性,果然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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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不到,還可以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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