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中的時候,我喜歡上一個男生。
 
身形高挑,五官端正,搞笑又愛逗人。
他是那種容易讓同班女生心動的男孩。
 
小小的情愫才萌發沒多久,我就因為跟導師頻起衝突,而轉到鄰近的學校。
到了新的班級,我患了重度的相思病,每天鬱鬱寡歡。
 
那男孩沒有牽過我的手,吻過我的嘴。
我卻如此的想念他。
 
想念他單純的笑臉。
想念他修長的身影。
想念他幼稚又讓令人噴飯的玩笑話。
 
即使連一句話都不能說,也好。
我想見他。
 
我得做些什麼。
在思念把我徹底摧毀之前。
 
 
噹噹噹。
放學鐘響。
 
我背著書包,騎上腳踏車,隻身來到舊學校附近的一間小圖書館。
順著灰色的水泥階一步步踏上樓。
拐個彎,停在昏暗的樓梯間,就著一扇小小髒髒的玻璃窗,等待。
 
我知道,偶爾,他會和同學一起到這間圖書館K書。
 
馬路上,有學生三三兩兩經過。
我睜大眼睛,仔細搜尋他的身影。
 
沒有。
 
還是,他已經擺好書包,攤開參考書,沈浸在數學公式和化學符號裡?
我在腦中紛亂揣測,一邊輕手輕腳的走進塞滿學生,卻靜得可怕的大型閱讀室。
 
還是沒有。
 
失望。
龐大的失望,和沈重的書包一齊往我肩頭壓來。
怎麼,只不過是念了不同的學校,卻好像走進了不同的次元?
連看一眼,都成奢望。
 
第一次,撲空。
 
然後,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一個背著書包,穿著它校制服的女生,一臉落寞,隻身等在昏暗的圖書館樓梯間。
 
同樣的畫面,重複跳針。
 
忘了,後來,我是怎麼忘了那男孩。
好多好多年過去了,那份青澀的傷感,早已失去了原本的色調。
 
「只要再看一眼,一眼就好……」
這樣的心情,至今卻仍難忘。
 
 
一個男生朋友,在和交往五年的女友分手後,從此切斷了聯繫。
沒有電話,沒有簡訊,沒有msn,沒有臉書往來。
 
兩人像約定好,把對方從自己生命中完全拔除一樣。
有默契地,不再給予彼此消息。
 
除了,一個小小的犯規。
 
每隔一陣子,他會騎車到前女友家的巷子口。
藏好自己,抬頭,望向二樓。
 
什麼都不做。
只是想看見,那個房間,燈還是亮著的。
 
燈亮著,就好。
其他的,再不奢求,也無期待。
 
「如果前女友出現在陽台,你會怎麼做?」我問他。
「什麼也不做,馬上離開。」他說。
 
 
人,就是這樣的一種生物吧。
 
悲傷也好。
愚蠢也罷。
卑微,也沒關係。
 
只要可以確認,曾經依戀過的那人,還在。
心裡就能得著,一種模糊又酸楚的撫慰。
 
 
當年,我一再撲空。
朋友卻時而能見到,前女友房裡亮起的微光。
 
沒有誰比誰幸運。
 
我們,都只是愛情裡醒不來的,傻子。
 
 
 
 

 
你的肯定,是創作人最大的動力,請不吝按下推薦鈕,謝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貝兒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3) 人氣()